南昌大学2006年奖学、助学措施
2006年奖学、助学措施
1、 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校设立,每学期评定一次,特等奖每人每学年2000元,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400元,受奖学生面达30%左右。
2、 王氏奖学金:由美籍华人王鸿宾先生捐资设立,每年1万美金,奖励优秀研究生和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人民币,专科生每人每年1000元。
3、 中兴发展奖教奖学金:由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每年20万元,奖金的1/3用于奖励全校优秀教师;1/3用于奖励“中兴通讯班”优秀学生;1/3用于奖励全校其他优秀学生。教师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4、 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美籍华人王鸿宾先生捐资在美国设立的王氏基金会,为纪念其母雷大贞女士以鼓励青年献身于救死扶伤、造福于人类的伟大事业而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研究生、本科生1500元/人,专科生1000元/人。
5、 丰田助学金: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接受丰田汽车公司的捐赠并设立,面向我校每届资助10名贫困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最高资助年限为4年。 凡报考南昌大学的高三贫困学生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www.sclf.org)、中青在线(www.cyol.net)及我校招生就业网,点击进入“丰田助学金”专门网页下载《丰田助学金申请表》或复印《中国青年报》高考特刊中《丰田助学金申请表》,填好后于6月1日―7月15日期间(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26号浙江大厦1208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邮编:100029)
6、 福慧元果特别奖学金:由香港福慧精舍出资设立,用以纪念开山祖元果上人,宗旨为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暂定每四年为一期,每学年奖励20名,每生每年可获奖学金2500元。
7、 加拿大福慧基金会奖(助)学金:由旅居加拿大多伦多市的爱国侨领所组织的福慧基金会提供,奖学金奖励10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助学金资助30名贫困的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若每年都能符合获奖(助)条件,原则上可连续享受。
8、 四特助学金:由江西四特集团和南昌大学宜春校友会设立,扶助本校江西省宜春生源的贫困本科学生,每年评选20人,每人2000元。
9、 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爱心奖(助)学金: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奖学金奖励2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助学金资助20名贫困的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
10、 如悦助学金:由香港知名人士邝美云小姐出资设立,每学年奖励1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
11、 抚州学子奖学助学金:由南昌大学抚州校友会设立,今年获正茂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开平先生资助,扶助本校江西省抚州生源的优秀贫困本科学生,每年评选20人,每人1000元。
12、 育才奖学金:由医学院校友和友好人士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医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学年评选10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生8人,每人500元。
13、 汇仁奖学金:由汇仁集团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医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研究生每学年奖励16人,每人1200元,本、专科生每学年奖励一等奖40人,每人1000元,二等奖176人,每人800元。
14、 万远东数学教育奖:1995年由香港同胞万远东先生捐资设立,主要面向理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师生,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
15、 施大壮科技兴化奖学奖教金:由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要面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10人、研究生3人、教师3人,每人每年1000元。
16、 昌大空调助学奖学金:由南昌大学空调有限公司设立,奖励机电工程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的在校统招本科生和当年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新生,每年奖励6人,每人每年1500元。
17、 东莞学子法学奖学金:由南昌大学(原江西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东莞学子设立,主要奖励法学专业的优秀学生15名,每人每年1000-2000元。
18、 星火产业工会?朋友会奖学金:由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提供,主要奖励日语专业的优秀学生,每年奖金总额为10000元,每人每年1000-1500元。
19、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幅度视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给予全免、半免、三分之一免。
20、临时困难补助:对遭遇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21、勤工助学:学校大力提倡并帮助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专门成立了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除设立了近千个固定岗外,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到社会上为学生寻求服务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的勤工助学服务形式有:家教、家政、家电维修、电脑编程及设计、学生工作助理、排放学生宿舍区自行车、打扫宿舍卫生、协助管理学生洗衣房、管理邮件、修理自行车等等。
22、优秀特、贫困生奖学金:对特、贫困学生中具有自强自主精神且品学兼优者进行奖励,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获奖面为特困学生建档人数的3%,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优秀贫困生获奖面为贫困学生建档人数的5%,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23、其他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高校特困生资助金、省青年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建行爱心基金等。
24、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根据国家政策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在江西省生源学生中推行生源地贷款(即学生家庭所在地),在其他省生源学生中推行学校所在地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自付利息。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一至两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必须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