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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06-8-22 16:08

诚实错误与学术造假

天行健网友在《最后一次谈司魏的科学问题,兼发表一点个人看法》一文中提出:调查学
术不端的指控时必须注意“诚实错误”与“学术造假”的鉴别。笔者认为没有这个必要,试分
析如下。    假定学者A发表了一个研究成果,学者B认为该成果有错。如果该成果真的有错,当然这既
可能是学者A犯了诚实错误,也可能是学者A学术造假。    任何一个学者在科学探索过程中都有可能犯诚实错误。因此,学者B一般不会立刻指控学
者A有学术不端行为,而会在“无罪假定”下,首先“认为”学者A犯了一个诚实错误,并向学
者A核实其是否犯了诚实错误。如果学者A由于疏忽等原因,确实犯了诚实错误,那么在学者B
的提示下,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一般是会澄清学者A的这一错误的。双方争议到此结束,学
者B也就不会去指控学者A有学术不端行为了。    很明显,“诚实错误”的鉴别不是在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阶段进行的,而是在这一阶段之
前就已经完成了。只有在学者A否定了自己存在诚实错误的条件下,学者B认为其结果确实有错
,才可能去指控学者A有学术不端行为。    在学术不端指控之前的诚实错误澄清阶段,双方都否定了“诚实错误”的可能性,还有什
么必要在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阶段去鉴别“诚实错误”与“学术造假”呢?    司魏之争再次验证了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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