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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06-8-22 16:05

老师们,请在法庭上大胆鼓掌吧!请把作弊的裙子掀得更高吧!

近几日,有关教师的两则报道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是学生在“私处”作弊被教师掀了裙子,一是花季少女自杀教师竟在庭审现场鼓掌。在师德遭受质疑的今天,在叛逆的新新人类语无遮拦的今天,这两件事又一次给网络青年们发泄的机会,教师又一次被骂得体无完肤。
  
   学生自杀,教师该鼓掌吗?如果只看网络上记者们的煽情报道,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可是,作为一名教师,我坚信其中必有原因。在仔细阅读了相关新闻后,我发现,果不其然,教师又一次作为弱者的形象被媒体蹂躏。
  
   报道中说:“2006年1月16日13点05分,雯雯在家洗过头后由母亲吴芙蓉将她送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进考场时被邱雪梅拦住,要她把辫子扎好以后再进考场。”
   实际情况是:期末考试全校都要打乱考场,吴雯雯并不在邱老师监场的初二(3)班参加考试,邱老师不可能也无从以“已经超过30分”为由拒绝她入考场;当时在初二(3)班参加考试的证人周某、陆某证实,吴雯雯从后门路过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考场,知道自己进错考场,跑开后再未回到该教室。因此,根本不存在邱老师拒绝吴雯雯入考场的情况;逻辑上分析:对于吴雯雯而言,既然此前已经知道自己不在邱老师监考的考场,即使要扎好辫子后回到考场考试,也不会再要求进入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考场。因此,从逻辑上根本不会再存在“再回到学校被老师以已超过1点30分为由拒入考场”的情况;从情理上:吴雯雯不参加考试成绩就为零分,对身为班主任的邱老师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因此,假如邱老师真是媒体中报道的那样一个斤斤计较的人,她又怎么可能拒绝自己班的同学进入考场?
  
   在昨日的法庭上,第一、第二被告学校和班主任邱雪梅也为吴雯雯的死亡表示沉痛的心情。但对家长的控诉,两被告引用大量人证物证做无过错辩护。学校方辩护人提供了《考生须知》、期末考试监考人员表等来证明当时邱雪梅是担任初二(3)班的监考老师,而吴雯雯的考场是在初二(1)班,不可能有机会和权力因为吴雯雯没有扎好头发拒绝其进入考场的。“吴雯雯因为披头散发被拒考场外”一说,第一被告否认有这个规定和要求,第二被告也举出当时在初二(3)班考试的学生的证言证明自己只是看到吴雯雯找错考场来到初二(3)班时叫了“吴雯雯”一声,吴雯雯马上就跑开了,双方没有来得及对话,要求吴雯雯扎起头发再来考试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篇漏洞百出的煽情文章,让受过老师批评的人好好过了盘嘴瘾,把若干年积在肚子里面的脏话都吐了出来!媒体为什么又一次选择了教师来煽情?为什么又一次丑化教师?原因很简单,因为教师是弱者,说他们坏话一举两得,既可以对愤世嫉俗的叛逆新一代起到煽风点火的作用,又可以让人感觉到媒体的正义与良心!
  
   也许有人要问,不管怎样,教师也不能在法庭上鼓掌,他们应该为学生的死感到悲哀才是。确实,我们每一位教师都为学生自杀感到悲伤,每个教师的心情都是沉痛的。可是,教师是弱者,在事情出了之后,面对着并不属实的说法,每个教师都会慌张的为自己辩解,他们甚至都不敢说一句:“我的教育也有责任。”
  
   请原谅作为弱者的教师吧!不要强求他们不找律师,先作自我检讨吧!因为他们也需要生存。律师为他们辨明是非,请原谅作为弱者的教师的一时冲动吧!那毕竟是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个典故也许用反了)!
  
   请相信教师大多数还不是畜牲吧(网上有评论说教师全是变态,全是畜牲)!请在宣传的时候以公正的眼光评价教师吧!
  
   另外,老师们,我们也应该大胆的!面对把小抄藏到私处的女生,我们还是要大声说不!面对横加在我们身上的污蔑,我们还要辩解,还要为我们的辩解鼓掌!
                                                          转自“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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