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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凌友 发表于 2005-11-28 19:05

只能救一个,救儿子还是救老爸??逼道德脱一脱裤子

上次写的救熄妇还是救老妈,两难的逼问下掀开了一下道德的上衣。但有的人犹然没有看清。只因为媳妇与老妈比,亲情方面有点不可比的地方。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有的人认为下意识决定行动。没有弄清楚道德也是下意识的来源之一。所以想想还是再进一步逼问一下,在只能救一个的情况下,救儿子还是救老爸?逼道德脱一次裤子,看脱了裤子后的道德是什么玩意。呵呵,话语粗鄙了一点,女生莫介意:)

我的思路,当然还是救儿子的。老爸是自己的,儿子也是自己的,亲情一样深厚。但从生命的自然价值来看,老爸的生命磨损当然要远大于儿子的。如果真的有上帝来造人的话,我想,在这样的两难选择面前,上帝也会选择辞旧迎新的吧?

然而还是会有人选择救老爸的。那些回避问题的、顾左右而言他的,可能有点救儿子的私心,却又碍于救老爸的正确性而不敢明说。但在现实的选择面前可能还是会奋不顾身地去救了老爸而牺牲了儿子。所以我还是把他们归于救老爸的一方。

救儿子肯定是少数派。不但是少数派。在若干年前,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派。东汉有个叫郭巨的。家贫,缺米少粮,在不能同时奉养老母和亲子的情况下,考虑到“儿可再母不可复”,就决定埋掉亲子来奉养老人。这位先生本来不名一文,就靠着这个埋儿的举动青史留名。成了皇家官方御制的二十四孝之一。救老不救少,就这样作为我们中华源远流长的经典道德??孝道??流传了下来,成了我们文化血液中的基因,至于这颗基因带毒与否,却没有人再去深究。直至成了我们情感中的下意识。这官方御制背后的原因,我在救老妈还是救媳妇一文中已经剥开,就不再赘述了。

道德是什么?道德无非就是一系列的规则。规则背后是什么?规则背后就是一系列的利益。古人爱把义(道德)与利(利益)对立起来,却没有看到背地里义与利却是相通的。或者是看到了却有意不去说破。义,我所欲也,利,亦我所欲也,义利一致当然好,义利不一致的时候,掌握话语权的阶级就会把他们的利益主张转化成冠冕堂皇的“义”,没有掌握话语权的阶级就只有舍利而取义。打个比方吧,领袖逃跑就是战略撤退,义利一致了吧。士兵逃跑就叫叛徒,要受处决。不得已,士兵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叫舍利(生命)而取义(荣誉)。其实呢,在这里,义利还是一致的。为什么?士兵没有选择,进是死,退也是死。进还可以得个烈士名声,退则这个虚名也没有了。我把这个叫做低层次水平的义利一致。

说破了,道德就是功利的衣裳。是谁的功利的衣裳呢?是权势阶层的,掌握着话语权的阶层。话语可以有很多,墨子的兼爱是话语,有道理。杨朱的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是话语,也有道理。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是话语,也有道理。但是把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话语转化成人人必须遵循的道德(义),却是汉朝刘邦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的事情。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更符合皇家天下万世流传的利益。皇家是君是父,百姓是臣是子,在君与臣、父与子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臣与子们必须坚决牺牲自己救护君父。这才是当时最高的善!最高的道德!所以郭巨埋儿这样有违人伦天理的事也会被大肆颂扬。所以道德不过就是权势阶层的话语而已。写到这里,正好又想到一个例子。可以反证这个结论。《管子》记载齐国有个叫易牙的人,听说桓公没吃过人肉,为了表忠心,就把自己的儿子烹了给桓公吃,所谓之易牙烹子。但是这个易牙并没有讨到好名声。管仲说“人无不爱其子,自己的儿子尚且不爱,焉能爱君?”。桓公又问‘竖刁自行阉割待我,也有可疑吗’?管仲说‘人无不爱其体,已体尚且不爱,怎能爱君’?结果易牙烹子奉君,倒到成了一个奸佞的代表。这是为什么呢?按照郭巨埋儿的逻辑,易牙该是个大大的忠臣才对。原来,易牙的时代正处在英雄叠出的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没有主流话语的时代,易牙的讨不到好,正是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还没有成为主流的时代。可以说易牙是生不逢时!

因为道德的背后是利益。因而极权社会对旧道德的维护自然是不遗余力的。当然也就绝对不能让你脱了它的裤子。因为那背后隐藏着一小撮集团牺牲大多数人而得来的肮脏利益!所以他们要把这些道德指令变为教条,给所有臣子的头脑安装一个统一的操作系统,通过不断的灌输、扬谕、暗示,来塑造你的伪自我意识,直到把它变成为你心中的内化权威,成为你的先验的下意识的一部分。舍生取义,大公无私等等,却从来没有让人问过,普通人的利益牺牲成全了一些怎样的人?

当主流话语成了道德之后。道德也就成了旗杆和红线标,岳飞忠,秦桧奸。皇帝不用负责任。同时也成了排除异己的棍子、刀子。用你时赐你勇猛贞节牌,不用你时说你功高震主下地狱。这也就是极权国家里统治者喜欢利用道德招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原因。也是牌坊治国、道德治国的真正里子。可怜了那些犹然在把道德正确当做自己荣光的国人!……..

认清了隐藏在道德光辉背后的功利。我们就应当建立起符合我们自己利益的道德观。伊壁鸠鲁说过,快乐是最高的善!斯宾诺莎说,人性的一条普遍的规律是“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休谟则把功利视为人类的社会本能。显然,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开明需要我们更新我们的道德观。

最后回到题目的问题上来。无论救儿还是救父,当然都是一种痛苦。但在必须面对的情况下,就应当两害相权取其轻,取一种痛苦较小的选择。显然,相比儿子,老爸终究来日无多,总有一别。救老爸不违人伦违天伦,救儿子既合人伦也合天伦。

呵呵,我就是茶座的一只牛虻。有人痛了吗?

2005、11.27

情人 发表于 2005-11-29 18:49

呵呵,说的也是,有些时候我们并不要按照规矩办事,要是我,我想我也会选择前者的,既合人伦也合天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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