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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haoqing 发表于 2008-2-17 12:00

大学教师课上得好,就能保证“出席率”吗?zz

转自163论坛
对于政法大学所发生的“杨帆事件”,我未置一词。不是无话可说,而是觉得多说无益。一个笨重文化和体制下的偶发事件,单说事件本身而不说那背后的笨重,是说不出什么的,这是一。第二,如今的社会大众,尤其是网民,拿着放大镜看大学,大学成了媒体炒作的新领域,说得多了,不是“卖自己帮别人数钱”吗?

  南京雪灾,放假后好长时间没去拿报纸,直到今天南京艳阳高照,才去院里拿到了1月24日的《南方周末》,浏览之后,南京大学王彬彬教授的文章“大学教师讲课好坏不被看重”(见转载)引起了我的兴趣。因为我也在大学讨生活,对该文所论及的现象也是很有体会。读过王教授的文章,作为一个有十多年教龄的大学教师,觉得有几句话要说。

  第一,课上得好,就能保证学生的“出席率”吗?

  王教授在文中说,要保证学生的“出席率”,就要“让自己的讲授真正具有吸引学生的魅力,让学生觉得少上你一节课就亏大了。――这才是大学教师用以维持课堂“出席率”的手段,也是惟一不丢人的手段。”这话我大体赞同,也符合基本事实。与王教授一样,我也是对自己要求比较高的人,如果学生少、上课不被自己的讲课吸引,那是非常难受的事情。我上课是需要与学生“互相点亮”的:我点亮学生明亮的眼睛,而学生明亮的眼睛点亮我的激情。所以到现在为止,我还是理解不了那些只顾自己上课,不管学生听不听的老师。有人说,这样的老师“修为”高,已经到了一个新境界,我从来对此都是大不以为然之――哪里是什么“修为”高,只不过是脸皮厚,缺乏起码的职业操守。

  但也有例外情况。比如毕业班,大四的课,尤其是大四下学期的课是最难上的,有时候你的课讲得再精彩,也抵挡不住学生的“学心涣散”。记得有一年院里突然要求我给大四的学生上一个月的专题讲座,我是一百个不乐意,但出于教师的责任,还是硬着头皮去了。为了吸引他们,我使出了“十八般武器”,再加上讲座的无拘无束性,我将自己这么多年来积累的最精彩的东西全盘托出,但收效甚微,睡觉的睡觉,请假的请假,发手机短信的发手机短信。大四下学期的学生身还在学校,心早已经飞出了学校,从内在本质看,他们已经失去了做学生的基本特性,油盐不进了。想想看,有什么精彩内容能够吸引他们不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招聘会呢?

  有时候,再有魅力的课也会输给其他诱惑。比如,有一些学生很爱听我的课,但有时候也会缺勤,我了解了一下,原来他们是躲在宿舍看NBA姚明的比赛!要想使自己的课比姚明的比赛吸引力还大,那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还有就是懒惰,比如有些学生也不是不爱听你的课,就是懒,在起来听课和继续睡懒觉之间做心理斗争,有时侯睡懒觉的念头就会占上风。

  还有一种情况是“社会学生”,即那些拿了钱来“读学位”的学生,他们中有一些是想学一点东西的,但也有一些就是“读学位”而已,根本没有将上课当回事。更糟糕的是,这些人都有自己的单位职责和事务,在他们眼里,单位的很多事情都比上课重要,只要有事,首先牺牲掉的就是上课,所以他们“出席”与否,往往与你的课上得精不精彩没有直接联系。

  其实,课堂规范应是双方的,教师应该好好备课、好好上课,保证课堂的质量和精彩,而学生应该好好上课,好好听课,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有很多误解,以为西方国家的大学课堂比较自由,学生可以自由出入。其实情况完全相反,欧美国家的大学课堂,思想是无限自由的,但规范则是无比严格的,无故缺席、不完成作业,那是绝对不行的。

  因此,我的体会是,课要上得好,这是做教师的根本。但如果以为课上得好,就能保证学生的“出席率”,那就有点过于天真和幼稚了。根本之道在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当然,也大可不必像杨教授那样与女生发生肢体冲突,事先声明,按学校规定办,旷课扣分,达到规定的旷课量给零分就是了。

  第二,要想在大学“站住”,课就一定得上得好吗?

  王教授指出,一个大学教师,能在课堂上“站住”(即“课上得好”),就能在大学里“站住”。虽然如今课上得好而其他方面不好的人在大学里日子越来越难过了,但我还是同意王教授的这种观点。大学应该是一个多样化的社群,应该容许多样化的才能,课上得好,或者说精于教学,应该在大学里得到充分肯定和认可,大学毕竟承担着教学任务。但王教授由此进行的推论,即“当上课好坏不再是评价教师的一种标准时,大学还能叫‘学校’吗?”及其所蕴涵的弦外之音,我并不赞同。

  大学是多样化的。如今的大学已经不在像过去只是一个教学单位,其功能也已经多样化。比如,一些研究型大学,本科生教学只是其全部职能的一小部分,很多大学的从业人员从事的都是与教学并不直接相关的研究和其他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所有大学的教师都在教学上利害,显然与大学的现实不符。

  大学教师也是多样化的人群,有的老师精于教学,有点老师则精于研究、应用或综合,如果用教学这一种标准要求所有老师,那也是不公平的。在一些研究型大学,有些专业的老师是否有、是否需要承担教学任务都不一定,我们怎么能要求所有老师都精于教学呢?真正合理的评价标准则是“各得其所”――精于教学的充分发挥其教学才能,精于发现创新的充分发挥其创新才能,精于应用的则充分发挥其应用才能,精于综合的则充分发挥其综合知识的才能。用任何一种单一标准,无论是教学还是研究水平,来评价所有人,都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当然,我很能理解王教授的忧虑:如今大学的教学越来越不重要了,没有多少人愿意花大量的时间备课,从工作量的角度看,好课与差课是等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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