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见钟情(转)
我一直到现在才恍然大悟,所谓一见钟情只是仓促,太容易的幸福,谁会记得付出。一见钟情,很浪漫也很烂情的一个词儿,英文叫FALL IN LOVE AT FIRST SIGHT,在旧中国的早期形式大概是指腹为婚,至于现在兴起的电视征婚,网上征婚也可以看成一见钟情的令类延续。
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们内心大多都充满了对一见钟情的向往,就如同憧憬天上的彩虹,憧憬美仑美奂的海市蜃楼,看得见摸不找,才是一种令人惊心动魄的浪漫!步入中年后,少男少女也变成了男人女人,少时的激情早已消磨殆尽,这时候追求激情同样意味着出轨,浪漫也变成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很“生活”的东西。什么一见钟情,我算看透了,烂情而已!
能否与一见钟情结缘也视呼各人的性格:性情奔放,敢爱敢恨者多相信自己的第一印象,浪漫潇洒的爱一回未尝不可;而中庸,历经过感情磨难的人则更欣赏细水长流的绵绵情意。孰好孰坏,相信每个热血青年心里也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至于女孩子们怎么看待一见钟情,肥羊的确不知,不过我想如果给每个女人一个一见钟情的机会的话,虽说不上刻骨铭心,但拒绝者应该不会太多吧。如果非要给这份一见钟情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肥羊印象里最深刻的一见钟情是关于英国作家斯蒂文生的,他是名著《金银岛》的作者。斯蒂文生的身体一直不好,患有肺结核,也正是因为生病他才写出了著名的小说《金银岛》。在他还没成名之前,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记者,有一次他坐在一家小酒店里喝酒,正在这时,来了一辆四轮轿式马车,从马车上走下来一名妇女。斯蒂文生首先看到的是她的脚,然后是大腿、背,直到这个妇女转过身来。接着他立刻就对自己说:我要和她结婚。可朋友劝他:“她有三个孩子(以后死了一个),有一个非常富有的丈夫,还有,英国人一般是不离婚的”。斯蒂文生说:“这都没有关系。”于是他开始追求这个女人,可没有什么结果。后来这个女人和丈夫一起去了美国,斯蒂文生也想跟去。斯蒂文生的朋友又对他说:“如果你到她那里去,她或者是把你赶出来,或者是让你住在她的房子里,你怎么可以让她做这样的选择?”可斯蒂文生不顾朋友的劝阻,还是去了。到美国后,斯蒂文生大病一场,差点死掉。他被送到这位妇女的家里,因为在美国他只认识她一个人。这位妇女照顾他,她的丈夫回来后大闹一场,自己的老婆怎么可以服侍别的男人。这个女人说,你不要吵,我根本不爱他。但事情还是发生了,最终他们结了婚。斯蒂文生对她的孩子非常好,她陪伴也到岛上,在那里他们生活了十年。斯蒂文生写了许多书,他们也生活得非常幸福。斯蒂文生去世后,被埋在这个岛上,以后这位妇女和他葬在一起。而这一切都源于从马车上下来的一只女人的脚。也许... ...这叫一见钟情,也许这也是另一种犯罪,谁知道呢?
当你独自走在大街上,一个男人递上一只玫瑰花,然后彬彬有礼的说道:“小姐,我想我喜欢上你了!”,这时候你会怎么想?天哪,如果觉得他是个“傻瓜”,别理他,赶快闪人;如果觉得自己是个“傻瓜”,最好接过花儿,开始一个浪漫的一见钟情;对了,忘记说了。如果你们两个恰好都是傻瓜,这段并不稳固的恋情将有很大机会变得持久一些。
一见钟情,难道不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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